1月1日零时,第次登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全国启动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普查我国已在2004年、现场2008年、工作2013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按照部署,第次登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全国启动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经济
根据普查安排,普查2017年,现场是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正式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第次登记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2019年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强调,现场登记是决定普查质量最关键的环节,各级普查机构、全体普查人员要着力组织好现场登记工作。经普办要加强现场调度和值班值守,及时研究各地普查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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