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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33人13万多元 万宁4人诈骗团伙获刑

2024-05-10 19:56:25 [焦点] 来源:杭秦资讯网

原标题:诈骗33人13万多元 万宁4人诈骗团伙获刑

新海南客户端、诈骗南海网、人万人诈南国都市报6月11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4人结伙实施电信诈骗,多元骗取33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3万多元。骗团记者6月11日获悉,伙获近日,诈骗万宁市法院作出判决,人万人诈对这4人分别判处4年、多元3年不等的骗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伙获

记者了解到,诈骗2020年8月12日,人万人诈万宁市公安局反诈小组经过深入侦查,多元在陵水警方的骗团配合下,在陵水光坡镇某酒店一举将涉嫌电信诈骗的伙获王某春、王某腾、何某造、王某辉等4人抓获,现场扣押电脑1台、手机16部、现金2987元。

经审理查明,王某春、王某腾、何某造发现一些网络贷款APP有恶意强制贷款且没有客服电话的特点,觉得可以利用贷款人急于还贷的心理进行诈骗。

于是,王某春、王某腾、何某造三人合谋,每人出资3000元,由王某春负责购买手机卡、QQ账号、微信账号及联系他人在网络上发布贷款平台虚假客服电话信息等。王某腾、何某造负责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客服人员接听电话,引导贷款人将贷款还贷到其所控制的银行账户。期间,王某辉加入并负责开车及查看在网络上发布的虚假客服电话信息。

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间,王某春、王某腾、何某造、王某辉在万宁、三亚、陵水等地通过上述方法共骗取黄某等33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3万多元。

万宁市法院认为,王某春、王某腾、何某造、王某辉4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春、王某腾、何某造3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王某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吴岳文)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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