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的水电窨井盖虽小,但如果缺失将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工口盖因公共最近,气偷镇江就破获了一起偷盗窨井盖的窨井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危害
去年12月11日,安全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正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被刑住建局门口的水电5块窨井盖离奇消失了。
警方对当时案发的工口盖因公共视频监控进行调查,发现有一个人开着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气偷徒手将这些窨井盖全部偷走了。窨井
办案民警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危害体貌特征,一路进行视频追踪,安全并最终锁定嫌疑住址。被刑蹲守数日后,水电今年1月6日晚,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据陈某交代,去年12月中旬,他驾驶电动三轮车先后6次盗窃各式窨井盖合计65块,重达3吨。据了解,陈某是一名水电工,整天在外面跑,对路边的有些窨井盖出现松动的情况了如指掌,于是动起了歪心思。
离抓捕现场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当时老板神色慌张,警方就怀疑这个老板就是收赃人员。
据了解,收赃的犯罪嫌疑人姓赵,以一元每斤的价格,回收了陈某所盗窃来的窨井盖,涉案金额6000多元。对于收赃的老板,警方以掩饰隐瞒犯罪对他进行刑事拘留。对于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以盗窃罪,而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进行刑事拘留。
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此,2020年我国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针对偷窃窨井盖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和严厉打击:“盗窃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一般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刑点就是三年,一般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更加对犯罪有效的打击。”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冯源、李明洋 镇江中心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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