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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店对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

2024-04-28 14:51:39 [百科] 来源:杭秦资讯网

  10月24日,北京北京市召开第24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药店药人员停药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在会上介绍,对有的购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发热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引导至发热门诊就医,症状止销四类药品包括退烧、售类止咳、北京抗病毒、药店药人员停药品抗生素类。对有的购

  王福义介绍,发热市药监局进一步梳理“四类”药品清单,症状止销全面指导药店销售工作。售类下发含小柴胡颗粒、北京秋梨润肺膏、药店药人员停药品炎可宁片等645种“四类”药品参考目录,对有的购要求全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施行“一店一清单”,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

  本市将加强督导检查和稽查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药店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特别是要认真核对检查药品购销记录,防止药店瞒报、漏报。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对“四类药品”销售信息不登记或登记不全、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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