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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超期未履行承诺等,*ST西发、控股股东等收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04-29 06:56:18 [综合] 来源:杭秦资讯网
*ST西发8月16日公告,年报西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披露决定;对董事长罗希、总经理陈婷婷、信息T西行政财务负责人唐逸、不准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周佩、确超期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天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履行决定;对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罗希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承诺藏证措施决定;对时任董事长谭昌彬、时任总经理于宏卫、等S东时任财务负责人林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发控决定。

公司对已出现回收风险的股股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子公司应付股利会计处理错误。对已经出现明显的收西书信用减值迹象,公司在未采取有效催收措施且未获得新的监局监管决定履行担保的情况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年报信用损失与正常账龄计算的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相同,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信息T西行政实际控制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罗希超期未履行承诺,未对2022年对外作出影响公司的重大承诺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藏发展或公司)披露公司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拉萨啤酒)2018年分别向西藏发展及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脉青枫)各分红0.95亿元,共计1.9亿元。金脉青枫分红款项实际由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获取。工商登记显示,2016年以来拉萨啤酒股东一直是西藏发展和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拉萨啤酒将对非公司登记股东分配股利列示为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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