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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把握“三度” 做实做细审理谈话工作

2024-05-09 08:48:54 [热点] 来源:杭秦资讯网

  “我们是三度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你的云南问题现已进入案件审理阶段,按规定与你进行审理谈话,澜沧就你的把握违纪违法事实进行核实……”

  为切实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监督作用,做实做细提高执纪问责精准度,审理澜沧县纪委监委在对本委自办案件和“乡案县审”案件审理谈话全覆盖的谈话情况下,精准把握“三度”,工作在进一步核对事实、三度避免案件出现偏差的云南基础上,通过审理谈话对被审查调查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澜沧促进教育和惩处的把握有机结合,以达到良好的做实做细纪法效果。

  让案件审理谈话有力度

  “我都是审理按照领导的要求做账的,为什么现在还要追究我的谈话责任?”“虽然工作中我们应该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但是你身为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凭证严格审核把关是你的工作职责,不能领导让你干什么,你就盲目听从干什么,要敢于坚持原则。”审理谈话要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严肃性、威严性,对还没有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个别审查调查人员,首先要帮助被审查调查人分析其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了哪种纪律规定,使其清楚自己“得了什么病”。其次还要对被审查调查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应具体的党纪法规进行详细、精准的解释,通过详细的“看病、问诊”,使其明白自己“该吃什么药”,让违纪违法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服地接受处分。

  让案件审理谈话有温度

  “谈话对象来了,我们让他先说,倾听他内心真实看法、想法。”每一次谈话都是从递上一杯热茶开始,给被谈话者营造轻松的话语环境,转变方式,由案件审理室同志教育性谈话,变为引导违纪干部主动谈,拉近与被谈话人之间的距离,消除抵触情绪,了解被谈话者违纪时的主观动机和当前思想动态,抓准思想“病灶”,做好释纪说理,把纪律规矩渗透到被谈话对象的思想深处,把纪律意识烙印在党员干部的心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继续前行,让被审查调查人员认识到党的温暖关怀,让审理谈话充满“温度”。

  让案件审理谈话有深度

  “你们对我进行的审理谈话,其实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提醒,作为党员,不能因为被处分就心怀怨恨,自暴自弃,工作还是得好好干!”在审理谈话环节,被审查调查人员往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甚至个别被审查调查人员出现萎靡不振、破罐破摔的情况,对于这样的被审查调查人员,不仅要在审理谈话中核实其违纪违法事实,还要坚持“查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在审理谈话中深入被审查调查人员的内心,对其予以激励和正向引导,鼓励他们借由处分重新审视自身,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把“错为”变“有为”,激励被审查调查对象“知耻而后勇”,重燃干事担当、创新作为的工作热情。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审理谈话38人次,没有一起因案件质量和处分意见而发生的申诉案件。

  “审理谈话是进行审理工作的必经环节,通过审理谈话来再次核对被审查调查人的基本信息、违纪违法事实,向其告知权利义务,对其警示教育,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目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云南网记者 郭丽 通讯员 罕珊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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