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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05-02 18:29:58 [知识] 来源:杭秦资讯网
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甘肃2022年3月16日,省平市长审宣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平凉市委原常委、凉市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受贿案,政府宗受以被告人黄继宗犯受贿罪,原常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黄继贿案并处罚金100万元。甘肃随案移送的省平市长审宣赃款赃物,依法没收,凉市上缴国库;尚未追缴到案的政府宗受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原常经审理查明,黄继贿案2002年至2019年,甘肃被告人黄继宗在担任庆阳市正宁县县长、省平市长审宣县委书记、凉市庆阳市政府秘书长、庆阳市政府副市长、甘肃省平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索要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844万余元。黄继宗将受贿的部分赃款用于放贷生息,产生收益83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继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黄继宗有坦白情节;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但部分犯罪有索贿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黄继宗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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